通过近10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,乌海市现有列入自治区级项目保护名录的项目7项,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9名,市级保护项目名录的项目10个,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4名,区县级项目保护名录的项目15个。为进一步充实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库,推动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;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,增强人民群众非遗保护意识,推动全市文旅深度融合发展,欢迎社会各界继续提供线索。
什么是非遗
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(如民俗活动、表演艺术、传统知识和技能,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、实物、手工制品等)和文化空间(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,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)。
申报范围及内容
凡具有历史、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。具体包括:
1、民间文学(如民间故事)
2、传统音乐(如西安鼓乐等)
3、传统舞蹈(如高跷舞、秧歌等)
4、传统戏剧(如二人台、京剧等)
5、曲艺(快板、评讲等)
6、传统体育、游艺与杂技(如各种拳法、武术等)
7、传统美术(如剪纸、版画、年画、木雕、民间彩绘等)
8、传统技艺(如红腌菜制作、酿酒、杆秤制作技艺等)
9、传统医药(如中医正骨、针灸等)
10、民俗(如庙会习俗、民间信仰、祭火
人生礼仪、生产商贸习俗、节庆习俗等)
申报条件
1、具有突出的历史、文化和科学价值;
2、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、活态存在的特点;
3、具有鲜明地域特色,在当地有较大影响;
4、已申报列入县级以上的非遗名录除外;
5、食品类项目申报需提供相应营业执照。
注意事项
1、秉持真实性、可靠性、有效性原则,所提供线索需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,资料详实,传承谱系明晰;
2、提供有助于说明所提供线索实际情况的影音资料,如录音、录像、照片等;
3、如有实物,需保存完整,保持原貌;
4、已被列为各级“非遗”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无需再次报送;
5、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于9月20日。
报送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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