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陕西省榆林市税务局始终坚持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的“三个注重、三个不准”要求,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,切实提高税务执法效能,为税收现代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。
常抓税收法治宣传树导向
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为出发点,稳步健全普法宣传机制、深度普及税收法律知识、全面提升税务依法行政能力、普遍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、切实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。
坚持集中性宣传与日常性宣传相结合,全面普及与群众利益、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。“七五”普法期间,该系统组织开展“12·4”宪法宣传日(周)、全国税收宣传月、服务大局普法行、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等专项宣传活动次,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余万份,解答涉税疑问余次;举办税法进机关、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等主题活动次,赠送税法知识读本、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等书籍余册;组织民法典、税收法律法规等专题讲座次;策划开展陕北说书“表”税收、榆林剪纸“绘”税收、二人台新编小戏“唱”税收等特色宣传活动31次;制作推出包括微视频、音频、动漫、电子H5等形式的税收文化法治精品力作21部。
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了面的广泛覆盖、线的分类推进、点的精准对接,沾泥土、带露珠、冒热气的宣传产品和普法活动在网络空间、榆林本地引发高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