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飞林/文
清水是府谷县东部的文化之乡,城里城外遗落的残碑断碣,直接间接地传递着人们不知或是已经淡忘的历史。旧时,北方各地的石碑多为露天而立,或是借官衙庙宇庇护,或是砌于墙面崖壁,为石碑建楼者很少见。清水城地方不大,却有过府谷县城也没有的碑楼,那就是清水南稍门外的陈三先生碑楼。
清光绪二十六年(),是农历庚子年,于国于民都是个不吉庆的年份。那年春夏之际,北方义和团闹得很凶,外国军队以保护使馆名义向京城进发。农历五月二十五日,慈禧太后内心憋屈难耐,愤然发布谕诏,勇敢向十一国宣战。不曾想,大清军队的威力和义和团的神功,居然没有抵住洋人的进攻。不到两个月功夫,八国联军攻陷了北京城。又过一年(),著名而耻辱的中外《辛丑条约》签订,那场一对多的不对称战争以中国赔款割地结束。
那个庚子年,国家变乱,天年异常,府谷人也跟着遭了大难。当年府谷大旱绝收,饥民四出,县府请旨,开仓放粮。负责办理清水堡赈济事宜的,就是陈三先生。(参见《清水城的牌楼》)
陈先生排行第三,本名瑞荃,字香菴,清水城西古圪垯沟人,在清水街有商号,担任本堡乡约二十多年,为人公道,深得地方民众信服。在那次赈灾过程中,陈三先生一如既往,公正廉洁,了无说法,得到了当时府谷知县陈润燦的赞赏。民国六年(),陈三先生积极响应上级禁烟号令,工作成效明显,荣获县政府嘉奖;当时担任府谷县长的杨光谋为其题写过“一乡善士”的额匾,这可是人生难得的荣耀。大胆猜测,如果年代再早些,又有实力,陈家一定会修座牌楼把它供起来。后因积劳成疾,陈三先生辞职回家养老。地方百姓不舍,竟选派代表到县政府请愿,推举先生继续担任清水地方绅士(乡约)。这次推举,看似褒扬推崇,实则不近人情,最终竟要了陈三先生的命。
这里说的烟,即鸦片、阿片,亦称罂粟、阿芙蓉,俗称大烟。有的文章说,汉代张骞通西域时,就带回大烟,不知出处何在?唐代西域贡品中有大烟,却是有史可查的。《旧唐书·西戎传·拂菻》:“乾封二年(),遣使献底也伽。”拂菻,也称大秦,指古罗马或更西地区。底也伽就是鸦片制品。既然唐代已有大烟成品,想来种植加工的历史也是很久远了。南宋刘克庄《罂粟》诗云:“初疑邻女施朱染,又似宫嫔剪采成。白白红红千万朵,不如雪外一枝横。”重在描写罂粟花的多彩与艳丽。如果没有见过罂粟开花,单凭想象肯定写不出如此境界的诗歌。明代中国,已有吸食鸦片的记载。
大约年,荷兰人通过台湾把北美印第安人的烟斗连同烟叶传入中国,中国开始有吸烟者。崇祯皇帝就下过禁烟令,因为曾经有人把鸦片混入烟草吸食。《陕甘总督白题蠲(juān)黄甫烟税记》,反映的就是清代早期陕西总督、延绥巡抚、陕西巡抚等封疆大吏、地方官员请求朝廷免除府谷黄甫烟税的历史,碑记时间为清康熙三年()六月。(见雍正《府谷县志》)清代后期,官绅吸食鸦片成风,士民随着跟进,种植鸦片也是大行其道。
内蒙古二人台曲目中,有一出戏叫《种洋烟》,其中有“道光登基()十三年,外国人来到中国,留下个种洋烟”“洋烟本是外国来,谁种洋烟谁发财”的唱词。描写的就是鸦片战争(-)前后国内到处种植大烟的情况。鸦片屡禁不止,社会风气每况愈下,白银大量外流,于是才有了林则徐虎门销烟式的强制禁烟。民国初年,国民政府开始倡导全国禁烟,一直到败走台湾,也没有禁绝大烟。民国二年六月初,陕北观察使崔云松刚一上任,即严令各县铲除烟苗,激起多地民变,如神木高家堡、横山波罗等地农民聚众反抗,居然惊动了国民政府。
在乡人的请愿之后,民国十四年夏四月(),陈三先生无奈复出,与另一位姓王的乡绅协同办理堡中公务。陈三先生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坎坷,就是代政府收缴烟款。民国期间的禁烟做法,是对种植大烟的农户课以重税,其实没有从根本上制止大烟种植与交易。一些地方政府、割据军阀则鼓励种植,以此牟利。民国前期,国家政权依然止于县级;乡镇实行自治,以乡贤、族长统领地方事务。民国中期,开始在地方设立保甲。
保甲长多数由乡绅富户担任,在维护地方治安的同时,还承担着为县府、驻军催粮要款、派丁拉夫、支应各种差事等任务。看似威风,工作其实不好做。陈三先生刚刚履职两月,就遇到县长勒催烟户罚款的任务,而且是限期完成,刻不容缓。陈三先生无奈,“于炎天烈日中,奔走呼号,舌敝足跛,终不能按期解付”。一来是陈三先生生性善良,不愿狠心掠索;二来是地方百姓贫困,洋苗未熟,收成未得,烟户无力缴纳罚款。陈三先生想请上方宽限一段时间,只是那禁烟委员坐地催督,刻不容缓。陈三先生自觉走投无路,心灰意冷,竟于那年六月二十六日服毒自尽。
事情发生,舆论哗然,群情激愤,县府只得停催烟税。为了慰藉亡魂,昭示后人,清水堡民绅为陈三先生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,并刻立了纪念碑,碑高六尺有余。碑铭落款人名众多,除了陈氏本家、亲戚朋友,还有前陕西省议会二届议员时任省参事会参事的木瓜乡绅袁宝善。为了保护纪念碑,乡人还为此建立了碑亭,当地人习惯称作碑楼,本文从俗。碑楼位于清水南稍门粮站西侧大路旁,后毁坏。
碑楼的故事最初是听我父亲讲的,他说,陈三先生是当时清水的乡约,因为收不起烟款,上吊自杀了。地方百姓为其立了碑,上面写着“舍生取义”几个字。
后来无意谈及此事,又引申出些话题。陈出新教授说,这是他家老二门,是由清水迁到古圪垯沟的;并发来了碑文抄本。通过进一步交流,笔者才得以完整了解事情的原委。
根据抄本描述,碑身正面刻碑名,背面刻碑记。碑名“清奖国子监太学生陈故绅士香菴先生之追悼碑”,碑首略上左右对称刻“意想善事”“公而忘死”八个小字,正中刻“舍生取义”四个大字。落款时间:“中华民国十五年,岁次仲春之月。”
碑文能抄写保存,是陈家后人有心,也是陈三先生有德。将此事写出来,也算不负地方曾有此义士善举。
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,快来